山東省城市服務技師學院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條 为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提高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 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條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辦公室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领导, 在学校纪委的监管下具体负责学生资助资金的流程管理。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三條 依法合規,科學合理,制度優先,統籌兼顧。
第四條 財務公開,結果公平,程序公正,准確高效。
第三章 经费来源
第五條 我校學生資助資金來源主要包括: (一)學校從收入中劃撥的專項經費; (二)國家財政和上級單位下撥的資助經費; (三)社會或個人的捐贈。
第六條 資助經費使用範圍: (一)國家獎助學金; (二)學院獎助學金;
(三)突發性經濟困難臨時救助; (四)學費減免; (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補助; (六)勤工助學崗位補貼。
第七條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 金发放分别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 服务技师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执行。
第八條 勤工助学岗位补贴的发放应按照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 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 设置岗位、未经审批手续发放勤工助学岗位补贴或报酬。
第九條 各院系应于每学期初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 校学生资助管理辦公室。学生资助管理辦公室按照学院困难学生 资助管理办法落实困难学生資助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