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k8

凯发k8(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
文章詳情
 

山東省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

第一條  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以下簡稱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第二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規章制度;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六)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第三條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或勵志獎學金中的一項。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補助的學生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四條  國家助學金根據各高校本專科學生人數分配,並統籌考慮高校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生源結構等因素,對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學科專業爲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第五條  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撥付流程:省財政廳按上年補助資金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前下達市屬高校國家助學金省級應承擔資金。每年4月30日前,市級財政、教育部門將上級下達的資金和本級應承擔資金下達所屬高校。省屬學校所需資金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下達。

5月31日前,各高校將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通過銀行卡或社會保障卡發放給學生。

第六條  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撥付流程:每年7月31日前,省財政廳按照學校所屬級次分類下達高校國家助學金經費預算。

8月31日前,市級財政、教育部門將上級下達的資金和本級應承擔資金下達所屬高校。

11月30日前,各高校將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通過銀行卡或社會保障卡發放給學生。

第七條  國家助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高校按學年組織實施,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高校在開展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學科專業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第八條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根據本細則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山東省高等教育資助申請表》(見附件3-1)。

第九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資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

每年11月15日前,高校將國家助學金評審結果按隸屬關系報教育部門。

第十條  高校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本專科生在學制期限內,由于出國、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暫停對其發放國家助學金,待其恢複學籍後再行發放。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國家助學金。

sitemap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