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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時間:2023-11-15 来源: 黨建引領 作者: 党建文员

代玉啓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時,勉勵他們再接再厲,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爲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新征程上,我國基層社會治理要展現新氣象、實現新作爲,必須准確把握“楓橋經驗”的精髓要義,傳承創新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工作方法,打好基層治理的“組合拳”。 

 

1.“楓橋經驗”的時代傳承 

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基層治理格局聞名的“楓橋經驗”産生于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發展于改革開放新時期,創新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不斷轉化發展,展現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在20世紀60年代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作爲當時浙江省的試點,位于紹興諸暨的楓橋鎮幹部群衆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開展說理鬥爭,取得顯著成效。“楓橋經驗”誕生時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基層黨組織發動群衆,不把矛盾和尖銳問題上交。擴展到基層社會管理中,就是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依靠基層組織和廣大群衆,就地解決當地發生的各種矛盾、化解糾紛,最大限度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改革開放以來,“楓橋經驗”始終堅持通過發動和依靠群衆,創新群防群治,創造性地開展“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矛盾糾紛“四前”工作法,就地消化大量糾紛矛盾和一般治安問題,實現了“矛盾少、治安好、發展快、社會文明進步”的良好局面,成爲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典範。

進入新世紀,浙江處在經濟大發展、社會大轉型的關鍵時期,新老問題交織疊加,矛盾糾紛增多,“楓橋經驗”再次發揮出獨特優勢。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著眼于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提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同樣是政績”,“要‘平安’,不要‘平庸’”,“要拎著‘烏紗帽’爲民幹事”等重要論述。在他的倡導和推動下,浙江省委提出要根據新形勢下維護社會穩定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把學習推廣新時期“楓橋經驗”作爲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抓手。楓橋鎮在浙江省率先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建立全國第一個綜治工作中心,“楓橋經驗”進一步向社會管理縱深推進,探索、創新、實踐了社會管理的新路子,形成了“黨政動手、依靠群衆、源頭預防、依法治理、減少矛盾、促進和諧”的工作格局。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衆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衆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爲“楓橋經驗”賦予新的時代內涵。新時代“楓橋經驗”從鄉村拓展到社區、網絡等新空間,從社會治安領域擴展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新領域,特色鮮明,應用廣泛。近年來,新時代“楓橋經驗”先後寫入《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曆史經驗的決議》和黨的二十大報告。

 

2.“楓橋經驗”的價值意蘊 

縱觀“楓橋經驗”從誕生到演進再到創新的發展曆程,盡管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卻始終彰顯著一脈相承、曆久彌新的獨特價值意蘊。

毫不動搖地堅持馬克思主義的人民立場。人民立場是馬克思主義的根本立場,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屬性。“楓橋經驗”正是以人民爲中心發展思想的有效彰顯。一切爲了群衆、一切依靠群衆,始終是“楓橋經驗”的本質所在。“楓橋經驗”從誕生之日起,便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主線,主動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從發動群衆,創造“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的經驗,到依靠群衆、預防調解、就地消化大量糾紛矛盾和一般治安問題,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經驗,再到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新時代“楓橋經驗”,真正做到察民情、集民智、聚民心,真正做到群衆敢于自治、善于自治,政府相信自治、支持自治,將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有機結合,讓群衆成爲基層社會治理的廣泛參與者和首要受益人。

與時俱進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理論。“楓橋經驗”是在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基礎上結合我國社會治理具體實際展開的實踐探索,完成了從實踐經驗向理論範式的有效轉型。馬克思恩格斯在構想共産主義社會時指出,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爲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按共産主義原則組織起來的社會將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生産,將大力發展生産力以滿足社會全體成員的需要。這些觀點都蘊含著共建共治共享的思想。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同志結合我國實際,要求學習借鑒楓橋鎮“在黨的領導下,發動和依靠群衆,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經驗。隨著時代發展與我國社會結構深刻轉型,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開始出現,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強調“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作出指示、批示,強調“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准群衆訴求,及時解決基層群衆的困難和矛盾”。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根本遵循,充分表明了以“楓橋經驗”爲重要內容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具有獨特優勢,爲“楓橋經驗”創新發展指明了方向。“楓橋經驗”不僅是中國共産黨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曆史經驗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成爲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機組成部分。

爲推進新時代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經驗方法。“楓橋經驗”的目標、方法始終圍繞社會發展和矛盾解決而展開,彰顯了強烈的時代特征,展現了基層社會治理的廣闊前景。當前,世界之變、時代之變、曆史之變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開,需要國家治理尤其是作爲微觀基礎的基層社會治理不斷更新理念和方法。“楓橋經驗”堅持人民群衆主體地位,激活群衆參與社會治理的活力;堅持創新糾紛調解法治化,讓廣大群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增強法治約束;堅持將國家宏觀政策與區域社會實際相結合,將傳統文化與時代精神相結合,營造德治文化;堅持數字化創新載體運用,實現治理空間由線下延伸至線上,創新數字治理新技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有助于爲新時代的基層治理提供參照和啓迪,推進基層治理的寶貴經驗向中國治理的“全景”轉化,加快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步伐。

 

3.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建設平安中國是新時代社會治理的重要目標,“楓橋經驗”正是達成這一目標的重要抓手。60年來,“楓橋經驗”從楓橋出發,不斷與時俱進、叠代升級,體現出持久旺盛的生命力。“楓橋式工作法”如雨後春筍般在全國各地湧現。只有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才能爲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堅持黨的領導,與發動群衆、依靠群衆相結合。黨的領導是“楓橋經驗”的政治靈魂,反映了“楓橋經驗”的本質特征。“發動群衆,依靠群衆”是“楓橋經驗”的精髓,貫穿于“楓橋經驗”各個曆史時期。作爲中國共産黨的一項重要實踐經驗,“楓橋經驗”成功的關鍵就是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自1963年毛澤東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以後,“楓橋經驗”成爲把黨的群衆路線堅持好、貫徹好的典範,並不斷形成具有時代特色的新經驗。只有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才能真正把“楓橋經驗”堅持好,把黨的群衆路線貫徹好。只有深入挖掘群衆當中蘊藏的社會治理智慧,及時將群衆工作的創新舉措提煉升華,才能使工作中的經驗和成效在更大範圍內發揮積極作用,激發社會治理的內生動力。

堅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衆急難愁盼問題。人民是曆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人民至上是“楓橋經驗”的核心理念,實現人民利益是“楓橋經驗”的根本價值導向。“楓橋經驗”始終將人民群衆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關注人民群衆的實際問題,聚焦人民群衆的急難愁盼。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堅持把人民群衆的小事當作自己的大事,從人民群衆關心的事情做起,從讓人民群衆滿意的事情做起。”新時代新征程,繼續發揮“楓橋經驗”的優勢,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就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過廣泛的調查研究和深入了解認識群衆的真實需求,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及早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止問題的滋生和惡化,有效預防和化解潛在的風險和問題,真正把社會治理經驗轉化爲創造人民美好生活、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偉大實踐。

堅持系統思維,完善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社會治安社會治,綜合治理綜合抓。新時代“楓橋經驗”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堅持統籌發展、治本抓源,牢牢抓住基層基礎,推進基層社會治理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最大限度把矛盾風險防範化解在基層。“楓橋經驗”通過整合各種資源和力量,形成多元參與、多元治理的綜合機制,將社會治理中的各個方面納入考慮,並通過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切實解決問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就要促進多方參與,不斷創新機制,鼓勵包括政府、企業、社區組織、居民等在內的更多主體共同參與、共同治理,建立協商、合作和共治的機制,探索完善政治引領、思想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機制引領等渠道,爲平安中國建設提供更多創新力量。

(作者:代玉啓,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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